GB50194-201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

GB50194-201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.pdf (4.1 MB)

GB 50194-2014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》现行有效,全文约 90 页,适用于 10 kV 及以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、施工、运行、维护及拆除。规范核心要求可概括为“七类场景、八条底线”:

  1. 七类场景控制要点

    • 发(变)配电:箱式变电站基础高出地面 ≥ 300 mm,四周设 1.7 m 围栏并上锁;油机发电机房耐火 ≥ 二级,与在建工程 ≥ 6 m,排烟管隔热至 70 ℃ 以下。

    • 架空线路:电杆埋深 ≥ 杆长 1/10 + 0.6 m,导线弧垂误差 ≤ ±5 %,档距内接头 ≤ 1 个,跨越道路距地 ≥ 6 m。

    • 电缆线路:埋地深度 ≥ 0.7 m(车行道 ≥ 1 m),上下铺 50 mm 细沙+砖/板保护;沿地面明敷必须设 1.2 m 高防护围栏并挂警示牌。

    • 接地与防雷:专用 TN-S 系统,工作接地电阻 ≤ 4 Ω,重复接地 ≤ 10 Ω,塔吊、升降机防雷冲击接地 ≤ 30 Ω;PE 线严禁断线、严禁串设开关或熔断器。

    • 配电箱与开关箱:执行“三级配电、二级漏保”,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 ≤ 30 m,开关箱与设备 ≤ 3 m;每台用电设备(含插座)必须独立保护电器,严禁“一闸多机”。

    • 特殊环境:易燃爆场所用防爆型电器,腐蚀环境选防腐型,特别潮湿场所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 36 V 及以下供电。

    • 现场照明:照明回路与动力分设,室外灯具距地 ≥ 3 m,室内 ≥ 2.5 m;潮湿、金属容器内使用 12 V 安全电压,线路采用双重绝缘或穿管保护。

  2. 八条强制性底线(黑体字条文)
    第 4.0.4、8.1.10、8.1.12、10.2.4、10.2.7、11.2.3、11.4.2、12.0.3 款必须严格执行,内容涵盖外电防护距离、PE线独立敷设、漏电保护参数匹配、照明安全电压、供用电设施巡视制度等。

  3. 安全管理
    项目部应建立供用电设施巡视制度及巡视记录台账;配电装置和变压器每班巡视一次,恶劣天气后必须追加巡视;总包与分包须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,明确各方责任。